如何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期限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1-11 10:42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需要经过双方约定的分割期限。但如果就财产分割起诉的,则财产分割的期限应当按照裁判文书载明的期限确认。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的时间期限为三到六个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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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三年。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而离婚财产分割,属于民事权利纠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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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所需的时间是:对于一审程序,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三个月或六个月或十二个月不等。如果是简易程序,时间是三个月,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如果是普通程序,时间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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